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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恢9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陈建军与范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恢95号陈建军、范泉:申请执行人陈建军与被执行人范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8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根据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1845号民事判决书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范泉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