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0122执202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与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贺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p t ” > 执 行 裁 定 书(2016)宁0122执2029号之二申请执行人: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银丰商住楼6号营业房,营业执照注册号640100200010998,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5084129-8。法定代表人:薛军清,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向凌,系宁夏诚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40122200018896,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7380978-3,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游海军,系该公司总理理。委托代理人:王一迪,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宁0122民初2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债款118142.25元。案件受理费1332元。申请执行人杜芬于2016年1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1692元,执行标的共计121166.2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一宗[证号贺国用(2013)第60165号],及其名下车牌号为×××号车辆户籍,现车辆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厂房已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整体拍卖。经向银行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海军下落不明,本院已向公安机关发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本院已将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现申请执行人宁夏斯康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宁夏奥立升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案现处于执行不能状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高波审判员张延君代理审判员魏恺轩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张子虎附本案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