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8执33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某铸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332号申请执行人:某铸工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某铸造厂。关于某铸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培鲲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毋少丽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