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1执2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8-09-27
案件名称
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与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1执29号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与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5)济仲裁字第089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履行了协助将土地使用权(证号:历城国用2004第0500XXX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济房权证历城字第××号)转移过户登记至济南城汇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义务,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济南仲裁委员会(2015)济仲裁字第0891号裁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