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929民初182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某与王某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28号原告:刘某,男,1987年12月7日出生。被告:王某,女,1990年1月18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爱民,河北鑫名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树华,男,1954年11月16日生,系被告王某父亲。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高东珊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 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