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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929民初182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某与王某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828号原告:刘某,男,1987年12月7日出生。被告:王某,女,1990年1月18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爱民,河北鑫名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树华,男,1954年11月16日生,系被告王某父亲。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高东珊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 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