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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3民初75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9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郑立东与高红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海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伦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立东,高红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黑1283民初752号原告郑立东,男,1978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伦市东方红水库第二良种场。身份证号2323211978********。被告高红,女,1987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伦市东方红水库第二良种场。身份证号2323211987********。本院于2017年4月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郑立东诉被告高红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王彦发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原、被告于2007年5月22日登记结婚,婚初感情一般,并生有一女郑婉晴(2008年1月10日生),后双方常因琐事而争吵,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郑立东与被告高红离婚;二、婚生女郑婉晴(2008年1月10日生)随原告郑立东生活,子女抚养费由原告郑立东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郑立东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王彦发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闫 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