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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802执6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1

案件名称

李洪梅与被执行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共道路妨碍通告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802执62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洪梅与被执行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共道路妨碍通告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履行了执行内容,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