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626执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8-01-1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邓钦与被申请执行人汪律言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丘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丘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钦,汪律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626执162号申请执行人邓钦,男,1978年5月4日生,住丘北县。被执行人汪律言,男,1991年12月21日生,住广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钦与被申请执行人汪律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对本案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云2626执16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甘华隽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陈奕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