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606执4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保定市久展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与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保定市久展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冀0606执496号申请执行人保定市久展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廷贤,董事长。被执行人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跃勇,董事长。本院(2016)冀0606民初22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人民币9218745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梁政二0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皓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