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4执82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以后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支行与付新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正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4执829号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以后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支行与付新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将付新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