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11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彭齐振申请陈灏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11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彭齐振与被执行人陈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恢复执行程序后,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该案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