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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25执6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尚文玉、袁巧丽、郭玉平、孟贵生、李玉莲、王根有、闫建飞、王海军、田永春、王海明、王利荣、郭海小、郭连军、苏占林、申请执行刘耀文劳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杭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0625执696号尚文玉、袁巧丽、郭玉平、孟贵生、李玉莲、王根有、闫建飞、王海军、田永春、王海明、王利荣、郭海小、郭连军、苏占林、刘耀文尚文玉、袁巧丽、郭玉平、孟贵生、李玉莲、王根有、闫建飞、王海军、田永春、王海明、王利荣、郭海小、郭连军、苏占林、申请执行刘耀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尚文玉、袁巧丽、郭玉平、孟贵生、李玉莲、王根有、闫建飞、王海军、田永春、王海明、王利荣、郭海小、郭连军、苏占林、的申请,依据杭锦旗人民法院(2016)内0625民初388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7年5月1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