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85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徐丽华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856号申请执行人:徐丽华,女,1960年7月19日出生,住天津��红桥区。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旭光里物业楼。负责人:刘明东,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徐丽华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6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海欣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时金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