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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民初16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8-02-01

案件名称

刘斌诉鲜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斌,陈洲洋,顾伟军,喻会会,卢淑萍,杨均,徐爱国,庄健,范建国,蒋晚秋,周岑,赵峻,何伟,周继冉,鲜言,恽燕桦,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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