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029执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黄国彪、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国彪,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桂1029执89号申请执行人:黄国彪,男,1969年3月8日出生,壮族,住广西田东县。被执行人: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安华,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2017)桂1029执89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的(2017)桂1029执89号执行案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黄晋峰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黄 萍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