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4刑辖1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赵某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法院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4刑辖11号指定管辖决定���兴平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向你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你院请示我院指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审判。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