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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执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杨膳源与周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膳源,周娴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196号申请人:杨膳源,男,1992年12月27日生,现住:昆明市西山区。被执行人:周娴,女,1981年8月28日生,现住址不祥。申请执行人杨膳源与被执行人周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西法民初字第80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腾空昆明市东寺街51-67号新兴商住综合楼19层北-19A4号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杨膳源。另外经查询被执行人周娴名下无房屋登记,无银行存款,其名下的车辆已被我院在车辆管理所查封,但目前查找不到车辆下落,且申请执行人杨膳源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故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丽玲审 判 员  罗 剑人民陪审员  尹 宏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李 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