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0112执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杨膳源与周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膳源,周娴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196号申请人:杨膳源,男,1992年12月27日生,现住:昆明市西山区。被执行人:周娴,女,1981年8月28日生,现住址不祥。申请执行人杨膳源与被执行人周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西法民初字第80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腾空昆明市东寺街51-67号新兴商住综合楼19层北-19A4号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杨膳源。另外经查询被执行人周娴名下无房屋登记,无银行存款,其名下的车辆已被我院在车辆管理所查封,但目前查找不到车辆下落,且申请执行人杨膳源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故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丽玲审 判 员 罗 剑人民陪审员 尹 宏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李 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