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62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陈刚与余孝枚执恢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629号陈刚:本院执行的陈刚与余孝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15年1月7日作出(2014)浏执字第0130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申请人陈刚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0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