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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703执22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许映梅与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703执226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许映梅与被执行人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许映梅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书记员  丁中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