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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1民申3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孙阳兵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通知书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皖01民申33号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孙阳兵:关于原告孙阳兵与被告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6)皖0103民初817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报送本院,经审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该案应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现已将该案的全部申请再审材料退回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