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115民初187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2
案件名称
原告陈晓莉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辽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晓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公司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115民初1870号原告陈晓莉,女,汉族,现住辽宁省辽中区,系居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公司,住所地辽中县。原告陈晓莉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晓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6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自行承担。审判员 李智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