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2403执11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杨继伟与曹龙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03执1122号杨继伟、曹龙日:杨继伟与曹龙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杨继伟申请,依据(2016)吉24民终78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曹龙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于2017年5月1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