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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2403执11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杨继伟与曹龙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03执1122号杨继伟、曹龙日:杨继伟与曹龙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杨继伟申请,依据(2016)吉24民终78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曹龙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于2017年5月1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