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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83刑初38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高某甲;王某甲;陈某;曹某故意伤害罪2016刑初381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增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增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甲,王某甲,陈某,曹某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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