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15执5679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韦德海与被执行人张思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5679号之一韦德海张思银:韦德海申请执行张思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江宁民初字第3395号民事判决书第各项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