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2刑终83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林德宝、张克静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林德宝,张克静,刘连甫,杨晓光,刘亚辉,杨振兆,吕亚军,冯菲菲,卢惠闪,范亚坤,冯明康,王国栋,李均选,谢志宽,李智慧,徐鑫鑫,安振兴,孙相涛,侯志广,杜翠翠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