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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2刑终83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林德宝、张克静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林德宝,张克静,刘连甫,杨晓光,刘亚辉,杨振兆,吕亚军,冯菲菲,卢惠闪,范亚坤,冯明康,王国栋,李均选,谢志宽,李智慧,徐鑫鑫,安振兴,孙相涛,侯志广,杜翠翠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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