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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02执60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于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执行结案用)(2017)鲁1402执604号申请执行人:于勇,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住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1077号。负责人:孙春龙,总经理。上列当事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16)路14民终26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立案的(2017)鲁1402执604号案件予以结案。执行长  刘世文执行员  王身杰执行员  邓华涛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雒鹏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