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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1执8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申请王兰蓉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汨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兰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681执86号被执行人王兰蓉,男,1983年出生,汉族,汨罗市人,住汨罗市城郊乡荣家坪社区。关于被执行人王兰蓉刑事罚金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81刑初19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2017年2月2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6)湘0681刑初197号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傅林海审判员  周 志审判员  王凤鸣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吴 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