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624执恢1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王金与邓成杰等合伙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恢138号:关于申请人王金申请执行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16)湘0624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履行142450元,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128700元整(案件受理费2900元,案件执行费800元)。余款13750元申请人王金自愿放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海清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记员  蒯 可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