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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81执44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张和杰与张永军赡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陵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81执447号申请人张和杰被执行人张永军申请人张和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永军为赡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6)鲁1481民初61号民事调解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永军已履行了1355元。申请人张和杰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故(2016)鲁1481民初61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2017年度赡养费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乐陵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