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302民初86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中某支行诉王某金融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某公司,王某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甘0302民初863号原告:中某公司。被告:王某,男,汉族,住本区。原告中某支行与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陈 凯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记员 尚思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