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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1民终33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刘佳灵与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刘佳灵,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01民终339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刘佳灵,男,1992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延鹏(系刘佳灵之父),男,1959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工人,住济南市。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刘同旺,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相坤,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刘佳灵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景旺装饰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0112民初65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刘佳灵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景旺装饰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1.景旺装饰公司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给刘佳灵设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设计、施工图图纸,而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增加了刘佳灵的装修成本。在施工过程中,景旺装修公司多次使用欺诈手段让刘佳灵签字或者模仿刘佳灵签字,旨在加大其施工工作量而向刘佳灵索要装修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刘佳灵要求景旺装饰公司退场,但对方要求必须先确认已完工和未完工的工程量。在景旺装饰公司施工人员制作了施工工程变更清单中,已完工工程量和未完工工程量的数额基本持平,其工作人员解释为增加的工项与未完工的工项价值相抵后,双方互不相欠。在此情况下,刘佳灵签字确认,并且景旺装饰公司的施工负责人朱昌荣也出具收条确认双方已帐清事了。2.一审判决所用的三组证据无法得出刘佳灵尚欠景旺装饰公司6096元工程款的结论。2016年9月18日的工程量确认单和退场清单仅是确认景旺装饰公司退场的事实,而不能将其视为景旺装饰公司已完成的合格的、符合双方约定的工程量,更不能理解为景旺装饰公司再行核算和追索工程款项的依据。刘佳灵签字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确认景旺装饰公司退场。3.景旺装饰公司拿的是假图纸,装修中存在欺诈,很多项目没有装修,应扣除的钱没有扣除,且景旺装饰公司撤场的原因不在刘佳灵,景旺装饰公司应当赔偿其违约金。景旺装饰公司辩称,一审判决中对景旺装饰公司完成工程量以及双方的合同关系的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景旺装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设计图,而且刘佳灵也签字认可,虽然设计图中对房屋的整体户型排版错误,但具体的装修项目和装修效果是根据刘佳灵的房屋具体状况设计的,在施工过程中刘佳灵也对施工内容也做出了调整,设计图纸的排版错误并不导致双方合同目的履行存在瑕疵,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刘佳灵一直参与其中,并未对施工项目及工程量提出具体的异议。在其单方要求景旺装饰公司撤场时,刘佳灵也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确认。在施工项目工程量以及质量问题方面,刘佳灵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一审中刘佳灵认可朱昌荣为施工工长,其仅负责施工,不能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结算。刘佳灵一直拖欠二期工程款,在公司向其催款过程中其通过朱昌荣向公司交付8000元。朱昌荣按照其要求给其出具了收据条,但关于后期没有纠纷的内容,是朱昌荣个人与刘佳灵之间的处理事务,并不涉及景旺装饰公司。刘佳灵与景旺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第一页第10条已约定,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双方补充协议中第5页第6条,乙方严禁施工队伍与任何人私下交易。刘佳灵主张朱昌荣代理公司进行结算,是明知双方禁止的行为而为之,其主张不能成立。关于工程款6096元的问题,刘佳灵已对景旺装饰公司完工量以及项目进行确认,刘佳灵根据双方确定的项目价格计算工程款为49605元,当时基于协商的目的,在其优惠后,最终确认刘佳灵尚欠6096元,但刘佳灵正常的欠款数额以及违约金为景旺装饰公司一审中主张的数额。景旺装饰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刘佳灵支付装修款15418元及违约金13489.25元;2.诉讼费用由刘佳灵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8月11日,景旺装饰公司(乙方、承包方)与刘佳灵(甲方、发包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约定景旺装饰公司为刘佳灵位于济南市名辉豪庭13-1-1204的室内装修,工期50日,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10月5日,合同价款53957元;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由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设计费1500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合同价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16187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16187元,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18884元;补充条款又约定首付款30%在材料按照质量及数量进场验收合格、水电布线、水管打压验收合格后付;二期款在中期验收、木制作结束付工程款的30%和前期工程变更的增减项;三期款在瓦工、油工木制腻子基层完工,墙面打磨验收、木器漆、墙漆喷涂或滚刷之前支付工程款的35%;四期款在木器漆、墙漆完工、工程安装完工、工程造价内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关于违约责任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甲方需承担总合同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结清因施工量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补充合同中还约定:业主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与补充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2016年9月18日,景旺装饰公司与刘佳灵的父亲刘延鹏签订了工程量确认单并确认景旺装饰公司方撤场。景旺装饰公司称刘佳灵已付工程款34187元,刘佳灵称已付工程款为45489元;但双方提交的相关付款证据均不足以与其主张相印证。根据刘佳灵提交的景旺装饰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向刘佳灵发出的告知函载明:按合同约定核算的实发工程量惠后(含管理费和税金不打折,不含设计费)工程款共计45283元,截止到2016年9月24日刘佳灵总共已交工程款额39187元(不含设计费),目前工程款结余欠款6096元。一审法院认定如下事实:刘佳灵已经支付景旺装饰公司工程款39187元,支付景旺装饰公司设计费1500元。根据刘佳灵提交的上述告知函内容,能够确认刘佳灵尚欠景旺装饰公司6096元工程款未付的事实,该事实与刘佳灵提交的刘增柱的证人证言亦能够相互印证,故一审法院认定刘佳灵尚欠景旺装饰公司6096元工程款未付。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议,刘佳灵称因为景旺装饰公司没有向其交付约定的设计图纸及方案,景旺装饰公司施工随意,扩大了刘佳灵的支出,违约责任在景旺装饰公司。景旺装饰公司称刘佳灵不按期付款并执意要求景旺装饰公司撤离施工现场,违约责任在刘佳灵。根据景旺装饰公司提交的设计图纸,其中第七、八页并非对刘佳灵房屋户型设计,景旺装饰公司称是排版有误造成的,而刘佳灵否认图纸中所有“刘佳灵”签名的真实性。针对刘佳灵的辩称意见,景旺装饰公司于庭审后递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要求对“刘佳灵”签名是否为刘佳灵本人所写、其父亲刘延鹏代写、其配偶曹坤琪代写进行笔迹鉴定。经审查认为,无论“刘佳灵”签名是否是本人所签或是亲属或其他人代签,景旺装饰公司提交的设计图纸中有两页明显与刘佳灵户型不符,应当认定景旺装饰公司对没有提供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图纸负有过错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景旺装饰公司、刘佳灵之间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景旺装饰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向刘佳灵发出的告知函,确认了双方工程款的结算数额为45283元,刘佳灵尚欠6096元工程款未付的事实,该欠款数额与刘佳灵举证的刘增柱的证人证言亦能够相互印证,因此,刘佳灵应当支付景旺装饰公司上述工程欠款。关于景旺装饰公司的违约金请求,因景旺装饰公司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向刘佳灵提供完全符合刘佳灵户型的设计图纸负有过错责任,故景旺装饰公司要求刘佳灵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不足,不予支持。判决:一、刘佳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程款6096元;二、驳回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2元,由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212元,由刘佳灵负担50元。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二审另查明,朱昌荣作为景旺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工长)在工程增减变更单上签字。本院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二审双方争议焦点为刘佳灵是否欠景旺装饰公司工程款。朱昌荣向刘佳灵出具收条,该收条中除记载收到的工程款外,还记载“后期没有任何纠纷”的字样。因朱昌荣在涉案的工程增减变更单上作为项目经理签字,故其出具收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景旺装饰公司承担,因此该收条记载的内容应当视为景旺装饰公司与刘佳灵之间重新达成了合意,双方对涉案房屋的装修工程款不再存有纠纷。一审法院判决欠当,本院予以纠正。综上所述,刘佳灵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6)鲁0112民初654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6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24元,均由上海景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乔绪晓审判员  吴彦沛审判员  曹 磊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记员  郭婷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