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民终74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5-22
案件名称
李世会与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1民终745号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对上诉人李世会与被上诉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黑01民终745号民事判决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黑01民终745号民事判决中“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4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补正为“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4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审 判 长 王笑宇审 判 员 王晓东审 判 员 宋彦辉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法官助理 李妮娜书 记 员 周小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