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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5执1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曾纪忠与被执行人眭永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5执172号申请执行人曾纪忠,男,1946年4月26日出生,汉族,退休干部,住江永县。被执行人眭永安,男,1975年1月3日出生,瑶族,住江永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曾纪忠与被执行人眭永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眭永安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216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