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岳中执字第14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与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杨峰,张燕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岳中执字第14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住所地华容县城关镇迎宾北路139号,组织机构代码为88638050-2。负责人杨文峰,该支行行长。被执行人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华容县城关镇状元街246号,组织机构代码为78088146-9。法定代表人杨峰,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华容县胜峰乡石伏村3组,组织机构代码为79235198-3。法定代表人杨峰,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杨峰,男,1963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被执行人张燕,女,196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系杨峰之妻。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15)岳中民三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于2015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与被执行人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杨峰、张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履行下列义务:一、由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借款本金950万元及至2015年8月20日止的利息626951.83元,2015年8月20日以后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双方签订的《小企业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由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杨峰、张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支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自2015年11月29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清偿之日);四、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833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78000元。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5月2日,华容县公安局来函称:该局因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峰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5月31日决定立案侦查。经初步查证,自2011年到2014年5月案发止,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共向黄科等35人非法吸收存款1.56亿元。该局根据办案需要于2016年12月22日对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岳阳三义置业有限公司、岳阳市华昌棉麻有限公司、杨峰等名下涉案财产予以查封。该局认为本院执行的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杨峰等名下财产属于涉案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建议本院中止执行。本院认为,本案执行的湖南华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杨峰等名下财产属于华容县公安局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应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五)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岳中民三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付胜芳审判员  胡伏军审判员  甘春汉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记员  贾 慧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