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云0112执158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王某与王某某离婚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0112执1582号申请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云0112民初317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程士兴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 记 员  王 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