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125民初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余则兴、胡雪莲、余尔榕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张仁强、黄山市徽州区安顺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永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余则兴,胡雪莲,余尔榕,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张仁强,黄山市徽州区安顺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