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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154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晏西征申请肖林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1543号申请执行人晏西征,男,1947年5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上梅东路91号。被执行人曾又(佑)文,女,1945年2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上渡村8组。被执行人肖同德,男,1938年3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上渡村8组。被执行人肖林,男,1966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上渡村8组。被执行人彭月娥,女,196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上渡村8组。你们双方于2017年5月17日履行了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2015)新法民二初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另收取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3620元,执行立案费1724元,故此,该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