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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3执10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吴某某、欧某凤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3执103号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吴某某、欧某凤本院执行的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吴某某等行政非诉案由一案,经被执行人吴某某、欧某凤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