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01执26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杨晓峰与宋元开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01执261号杨晓峰、宋元开:本院执行的杨晓峰申请宋元开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宋元开自动履行,已退还4台冷风机,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