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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437执8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陈永高与杨洪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80号陈永高、杨洪银:陈永高与杨洪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陈永高于2017年3月7日向雷波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2013)雷波民初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由安长江担任本案执行员,白呷博担任本案书记员。现在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