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437执8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陈永高与杨洪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80号陈永高、杨洪银:陈永高与杨洪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陈永高于2017年3月7日向雷波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2013)雷波民初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由安长江担任本案执行员,白呷博担任本案书记员。现在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