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02刑申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王华强奸罪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宁02刑申10号王华:你因犯强奸罪一案,不服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16)宁0202刑初65号刑事判决和本院(2016)宁02刑终68号刑事裁定,以”一、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仅仅凭王某某陈述与询问以及王华的供述就认定王华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关系。二、悔罪书出现不符合常理。”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请求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你无罪。本院经审查,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被害人王某某的陈述在主要犯罪情节上相吻合,证实你抱住被害人王某某想和其发生性关系,王某某反抗,你即朝王某某面部打了一拳,强行和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在体外射精的事实。法庭科学DNA检验鉴定书证实,王某某被强奸时所穿上衣上、裤子上精斑迹均系你所留可能性大于99.999999%;你作案时所穿内裤裆部可疑斑迹经DNA检测得到混合基因分型。该混合分型符合你基因分型与王某某基因分型混合产生的结果。你的供述和被害人王某某的陈述、法庭科学DNA检验鉴定书相互印证,能够证实你犯强奸罪的事实。你在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中推翻自己的供述,否认强奸的犯罪事实。庭审后你又书写了一份悔罪书。为此,一审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你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悔过。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你构成自首,依法对你减轻处罚。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