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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5民初363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合伍与张俊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合伍,张俊锋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05民初3639号原告张合伍。被告张俊锋。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合伍诉被告张俊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合伍于2017年5月17日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张俊锋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合伍撤诉。审 判 长  马海涛人民陪审员  吴庆伟人民陪审员  崔静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桑 宁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