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5民初363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合伍与张俊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合伍,张俊锋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05民初3639号原告张合伍。被告张俊锋。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合伍诉被告张俊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合伍于2017年5月17日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张俊锋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合伍撤诉。审 判 长 马海涛人民陪审员 吴庆伟人民陪审员 崔静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桑 宁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