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沪0115刑初14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宋某某敲诈勒索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宋某某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沪0115刑初148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宋某某,男,1956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奉贤区。辩护人王月辉,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7〕1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7年5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宋某某及其辩护人王月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1日,被告人宋某某经预谋并非法获取被害人唐某某(男,1951年11月生)与毛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录音资料后,以向被害人唐某某家人揭发其婚外情为要挟,强行索要人民币八万元。当日,被害人唐某某在本区宣桥镇宣桥小区内向被告人宋某某交付人民币二万元;同月7日,被害人唐某某在警方陪同下至本区惠南镇汇成路姐妹翠翠饭店内向被告人宋某某交付余款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宋某某被人赃俱获。被告人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罪行,但又翻供,后在庭审中又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赃款人民币六万元并已发还被害人,另调取、扣押了硬盘片、相纸等;此外,被告人宋某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被害人退还了人民币二万元,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提供且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被告人宋某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唐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人毛某某、钱某的证言笔录,有关视听资料及承诺书、收条等书证,公安机关扣押清单、调取证据清单、发还清单及案发抓获经过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某虽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依照《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的损失已得到挽回并已予以谅解,另被告人宋某某能够预缴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人宋某某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扣押的赃款,应当发还被害人(已发还);扣押的作案工具硬盘片一枚、相纸一张,应予没收。本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已预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公安机关扣押的赃款,发还被害人(已发还);扣押的作案工具硬盘片一枚、相纸一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卫民人民陪审员 陆佩珍人民陪审员 王 燕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书 记 员 蔡浩若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