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202执恢7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7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杭君申请吉林市昌邑区爱购健身会馆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02执恢706号杭君、吉林市昌邑区爱购健身会馆(经营者:徐已川):本院执行的杭君申请吉林市昌邑区爱购健身会馆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徐已川自动履行给付执行款11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