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0112执恢4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李燕与被执行人饶正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燕,饶正国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恢45号申请执行人李燕,女,1985年6月22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饶正国,男,1957年8月18日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李燕与被执行人饶正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云0112民初649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6)云0112民初649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江永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周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