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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恢61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周建平与蒋金成、伍志梅民间借贷纠纷执恢字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613号周建平:本院执行的周建平与蒋金成、伍志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09年11月29日作出(2009)浏执字第68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周建平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40975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