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02执5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5-25
案件名称
刘敏与程福顺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02执589号刘敏:本院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执行的(2017)吉0202执589号,申请执行人刘敏与被执行人程福顺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7)吉0202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将坐落于吉林市昌邑区东红路八家子煤气公司楼1单元2层3号(产权证号:S220004574,建筑面积,61.68平方米)房屋过户到刘敏名下,申请执行人刘敏已缴纳执行费50元,现已履行完毕本案的全部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 行 员 刘 军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本件与原文核对无异代理书记员 张艺凡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