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刑申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吴桂虎赌博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滁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皖11刑申9号吴桂虎:你为吴孝祝等犯赌博罪一案,对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2016)皖1126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以及本院(2016)皖11刑终216号刑事裁定书不服,以吴孝祝不构成赌博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审判决认定吴孝祝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多次聚众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张花林明知吴孝祝聚众赌博,仍帮助望风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关于你提出吴孝祝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之意见,经查,吴孝祝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其在你赌场停掉后,继续在凤阳县殷涧镇青山村张家湾小庄南口竹竿园附近地里、田野洼地等处多次组织他人赌博,参赌人员累计达20人以上,其对参赌人员抽头渔利,并雇佣张花林为其放风的事实,其上述供述不仅有同案犯张花林的供述、证人刘国钱、李扣英、卢红银等人的证言以及凤阳县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收缴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予以证实,且与你本人在侦查机关所作证言亦能相互印证,本案各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吴孝祝聚众赌博的犯罪事实,故其行为符合赌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原审以赌博罪对其定罪处罚,并无不当。你虽辩称本案系当地村民自发聚赌娱乐,并非吴孝祝组织聚赌,但与原审查明事实明显不符,且你在本次申诉审查过程中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新证据支持申诉,故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不予采纳。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