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124执87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徐于中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于中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124执872号之一被执行人:徐于中,男,195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庐江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丁少友与被执行人徐于中、黄禄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于中拒不履行本院于2017年2月6日作出的(2016)皖0124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于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