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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221执14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安子军犯盗窃罪并处罚金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221执148号本院在执行安子军犯盗窃罪并处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子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安子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来源: